治喪期間注意事項
1.家中的春聯、門聯或有關喜慶類的用品請暫時拆下
2.百日內,婚、喪、喜、慶,宮廟及廟會不得參加也不涉足,若位親朋好友喜事則禮到人不到
3.若非必要,鄰居及友人家中亦不可涉足
4.兒子、媳婦、未嫁女兒、內孫(媳)、內孫女頭髮、指甲、鬍鬚不可修剪,若因工作、上課必須修剪,請先至親人靈前上香告知
5.家中若有祭拜神明及祖先,告神、告祖後,將神桌燈火熄滅,治喪期間停止上香;待告別式結束後方可恢復祭拜
6.若靈堂未設置家中,則家中不必示喪,左鄰右舍亦不必貼紅
7.告別式結束前,若遇節慶,暫時不過節,不祭拜祖先
8.禁拜水果鳳梨、釋迦、芭樂、香蕉;荔枝、龍眼、葡萄等整串之水果,需剪成一顆一顆。
9.避免到別人家拜訪作客,與人相逢後亦不道(再見、掰掰…)
出殯後注意事項
1.牌位請回家供奉者、每逢初一、十五需為往生者早晚供飯、至合爐止
2.出殯後到百日期間、親友間的婚、喪、喜慶均不參加(禮道人不到)
3.出殯後全體家屬可恢復日常的儀容修整
4.出殯後,往生者之遺照需等對年後方可掛上
5.逢過節須提前一天祭拜親人(春節、清明、端午、中元、重陽)
節日當天在祭拜祖先。
春節不製作甜糕、端午不包粽子,若須酬謝親友年節餽贈、應以白糖回禮
入廟宇:年節期間不拜天公(玉皇大帝)
一年內家屬應避免進廟宇祭拜(出嫁的女兒在百日內不能進廟宇)但佛寺及土地公廟例外。